主要成分的产地标识

亲爱的东高律师,

我想提请您注意一款名为“地中海开心果”(Pistacchio Mediterraneo)的专业用途半成品。由于原料来源发生变化,现在用作原料的开心果中,来自地中海以外国家的比例有所下降,我想知道相关信息应该如何更新。

非常感谢,[签名信]


农业食品系统博士的律师 Dario Dongo 回答

根据欧盟法规 (EU) 2018/775,必须在标签上以下列方式标明特征成分“开心果”的产地与地理参考“地中海”产地不同的情况:

  • 报告主要成分的一个或多个原产地理区域(欧盟/非欧盟,即国家和地区的名称)(无论是否具有重要性、占比超过50%或具有特征性);或
  • 明确指出主要原料的来源与产品的来源之间的差异。

上述文字信息必须与地理参考信息出现在同一视觉范围内,其字符大小不得小于地理参考信息本身所用字符大小的 75%,并且在所有重复出现的情况下都必须重复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地中海开心果”这一标识可以被归类为地理标志,因此需要适用(欧盟)2018/775 号条例,并有义务注明不同的原产地。

有两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 在主要视觉区域(在所有其他出现“地中海”字样的视觉区域也重复出现),用括号标明开心果的“欧盟/非欧盟”产地,字体大小不低于“地中海”字样的75%。此方案符合(EU) 2018/775号条例第2.1.ai条的规定(地理标志需注明欧盟/非欧盟产地)。
  • 能够完全遵守上述规则,同时保证信息最大程度透明,并确认地中海风味在成分中占主导地位的最佳解决方案是:表示“(国家 x …%, 国家 y …%)”。或者表示“(国家 x,国家 y)”。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亲切的声音

达里奥·东戈

照片 乔安娜科辛斯卡 su Unsplash

参考文献

  • 欧盟委员会2018年5月28日第2018/775号实施条例,制定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EU)第1169/2011号条例第26(3)条的适用规则,涉及食品主要成分原产国或产地标识规则。合并文本:2019年9月6日 http://data.europa.eu/eli/reg_impl/2018/775/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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