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7/2024
- 发表者: 玛塔
- 类别: 问题和答案
亲爱的东高律师,
我想了解您对两个食品行业运营商 (FBO) 在一个生产工厂中共存的可能性的看法。
该问题涉及一家由经营者注册的实验室,该实验室每月加工肉类并使用该场所一周。第二个操作员希望在剩余时间内在同一房间内按照良好生产规范 (GMP) 生产干面食。
空间和设备的管理、场地和设备的维护以及 FBO 的责任均由有关各方之间的私人协议确定。
该地区的主管控制机构认为,从卫生角度来看,运营商共存是可能的,但从以下角度来看也是不可能的:
– 在区域门户网站上注册活动开始通知(NIA)
– 行政(官方控制和可能的制裁)。
非常感谢,弗拉特卡
欧洲食品法博士达里奥·东戈 (Dario Dongo) 律师回答
亲爱的弗拉特卡,
由于下述原因和条件,多个食品行业经营者对同一工厂的使用符合现行欧洲法律。
1) 卫生包
卫生包 – (EC) 852/04、853/04 及后续法规 – 引入了一套统一规则,以保障食品生产的卫生和安全,并在所有成员国统一适用。
欧洲立法 在食品和兽医安全领域,在界定与各部门和供应链有关的一般和具体要求时,它基本上是详尽无遗的。
立法权 因此,成员国及其地区的权利仅限于欧洲法规明确提及的有限领域,即不受共同或协调规则约束的部分。 (1)
2)同一工厂内多个操作员共存
使用相同的系统 由多个经营者进行的食品加工或其领域在欧洲食品法中没有发现任何障碍,在成员国的法规中也找不到任何障碍。因此,也不参与国家、地区和地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程序。
注册和/或授权程序 因此,中央、地区和地方行政部门的运营商的管理——特别是负责官方公共控制的当局的任务(其标准在Reg (EC) 2017/625中定义)——不能阻止由不同管理机构管理的多种活动的共存。 FBO(或 FBO,食品企业经营者),位于同一生产工厂。
3) 运营商的注册和/或授权
个体经营者 在食品行业,打算在单一生产工厂(或其一部分)开展活动的人必须向主管控制机构提交相关文件,包括自我控制程序。 (2)
文件 他们必须具体说明负责管理整个工厂的日期和/或轮班,或者通过平面图和技术数据表准确识别其区域和设备。
HACCP 手册 他们必须明显考虑到同一生产现场的其他操作员使用不同材料所带来的危险,并预防和控制相关风险。 GMP(或 GHP、PRP、OPRP)还必须考虑在加工班次开始和结束时对系统进行消毒。
4)责任
运营商 负责工厂或其部件和/或设备管理期间开展的所有活动,并定期向主管控制机构登记。反过来,它们又负责根据 (EU) 2017/625 法规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官方控制。 (3)
运营商之间的关系 – 关于场地和设备的管理、生产时间、安全和自控规则(以保证不同生产的不重叠和兼容性)可以通过私人之间的合同简单地进行监管。
热忱
达里奥
备注
(1)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 Dario Dongo 的电子书。 食品安全和可追溯性、强制性规则和自愿性标准。 Ed. FARE(食品和农业要求),罗马,2016 年
(2) 达里奥·东戈。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EC 2022 指南. 礼物(伟大的意大利食品贸易)。 23.12.22
(3) 达里奥·东戈。 官方公共控制,欧盟新法规 2017/625。 票价(食品和农业要求)。 2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