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10/2024
- 发表者: 尤迪塔·桑帕林
- 类别: 问题和答案
亲爱的达里奥,
我碰巧在老虎连锁店里看到了“传单”食品标签,就像药品包装内的传单一样。这些标签粘在包装背面,可以通过撕下粘合封口来查阅。问题是,一旦展开这个长长的手风琴折叠标签,就不容易将其放回原处并再次合上。因此我想问您这种类型的标签是否符合现行法律。
非常感谢,马里奥
国际食品法博士达里奥·东戈 (Dario Dongo) 律师回答
亲爱的马里奥,
几年前,我们曾就糖果巨头玛氏的一个标签讨论过这个话题。 (1) 不幸的是,“传单式”标签继续在 Tiger 商店中出现,正如我们在最近对万圣节糖果进行的市场调查中发现的那样 (2),而且在药店和药店出售的一些产品(即蛋白质棒、食品补充剂)上也发现了这一点。辅助药房。
1)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性信息
食品信息条例 (EU) No 1169/11 - 包含适用于向最终消费者和经济经营者提供的食品信息的规定 - 表明必须提供与预包装食品的一般性相关的强制性信息(不影响具体规定参照其他适用法规的规定)。
必填信息 大多数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必须注明:
a) 食品名称;
b) 成分列表,对于只有一种成分且具有
与成分名称相同;
c) 附件二(过敏原)中所列的任何成分或技术助剂,即使其形式发生了改变,仍然存在于成品中;
d) 某些成分的数量或成分类别;
e) 食品的净含量,以克或千克表示;
f) 最短保质期(“最佳于……”)或失效日期(“在……之前使用”);
g) 特定的储存条件和/或使用条件(例如远离光和热源);
(h) 食品经营者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和地址;
i) 原产国或产地,如果省略可能会误导消费者;
j) 使用说明,如果不使用说明会导致难以充分利用食品;
k) 营养声明。 (3)
2) 标签和可读性
«标签» 定义为 “提及食品并出现在伴随或提及该食品的任何包装、文件、通知、标签、胶带或带上的任何提及、指示、商标、商标、图像或符号”
“可读性” 反过来又被理解为 “信息的物理外观,公众可以通过视觉方式获取信息,它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
- 字体大小,
- 字母和行之间的间距,
-字母的厚度、颜色类型、宽度和高度的比例,
- 材料的表面也是如此
-文字与背景的显着对比。 (4)
3)标签信息的视野
“视野” 定义为 食品信息条例 (EU) No 1169/11 作为 “可以从单一视角读取包装的所有表面”。 (5)
食品名称、数量和实际体积酒精度数(仅适用于酒精度数超过 1,2% 的饮料)。 (6)
4) 强制性食品信息的可访问性和呈现
“因为所有的食物都是产量 可用且易于访问 相关强制性信息(...)。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性信息直接出现在包装或所附标签上。
“强制性食品信息应放置在显眼的地方,以便容易看到、清晰易读,并且可能难以擦除。他们 它们绝不是隐藏、模糊、限制或分离的 免受其他书面或图形指示或其他可能干扰的因素的影响。 (7)
5) “传单”食品标签?
‘骗子’这个词 用于指示药品随附的信息单张。反过来,这些规则也受到欧盟统一的特定规则的约束,也涉及标签上报告的信息。 (8)
食品标签 然而,“在传单中”:
- 不能用于报告“不易获取”的强制性信息(参见第 1 段)。在目前的情况下,消费者必须拆开包装来检查产品成分表的想法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 如果有的话,它们可以用来报告自愿信息,以便在选择购买产品后进行咨询。例如食谱,而不是与客户忠诚度计划或有奖竞赛相关的材料。
热忱
达里奥
注意:
(1) 火星标签可读性,夹心巧克力?律师达里奥·东戈回应。 DO(食品和农业要求)。 26.8.17年XNUMX月XNUMX日
(2)玛尔塔·斯特里纳蒂。“不给糖就捣蛋”?万圣节糖果大比拼。13个比较。《金融时报》(美食时报)。2024年10月18日
(3) 法规 (EU) 1169/11,第 9,10 条
(4) 法规 (EU) 1169/11,第 2 条,第 2 款,字母 j、m
(5) 法规 (EU) 1169/11,第 2 条,第 2 款,字母 k
(6) 法规 (EU) 1169/11,第 13.5 条
(7) 法规 (EU) 1169/11,第 12,13 条
(8) Dir. 2001/83/EC 及后续修订


